指党的领导工作与活动的规则和程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它对党的领导机关的产生、构成形式及其相互关系,领导机关的权限、活动程序、工作指导原则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等,是党的组织制度中的最重要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是在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总体上看,它的基本制度是好的,是同党的性质和实现党的纲领、路线的要求相适应的,是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的,但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程序及工作方法,如党政不分、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形成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新的领导制度。首先,要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从制度上明确划分党政的职权范围,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局面。其次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专断,从制度上克服家长制和官僚主义作风。最后逐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制度,使党的领导干部受到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决策的参与和咨询权,对领导干部的批评监督的权利。
与领导个人的作风相比,领导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的领导制度对于保证党的领导活动的正常进行,发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的作用,保证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领导制度的好坏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