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让都应当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特性不同,其减值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因而所适用的具体准则不尽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非流动产的减值会计问题,具体包括以下资产的减值:(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可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加以判断:
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如果出现了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企业需要据此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决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来看,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发生的营业损失远远高于原来的预算者预计金额、资产在建造或者收购时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资产在经营或者维护中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等,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你家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上述事项,就不用计提减值准备。还有应该考虑到一个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如果没有相关直接证据(有迹相后),不向别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好判断计提的减值应该是多少或者操作起来比较费事;二是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后不允许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