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肯定是废标,
2、没收保证金,如果已经签订完合同,那么合同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进行赔偿;
3、主要是看你作假是什么内容,问题严重不严重 ,另外是企业自行招标的项目,还是政府采购,还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如果严重的话,还要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啊。
附:招投法:
第七十五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三年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般情况下,跟招标人道歉,并做部分赔偿。招标人一般也不会对你们进行上报等,但切记,态度要诚恳,别跟人家招标人弄僵了,要不然后果很严重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