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的权力来源只能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或是上级单位授权,因为行政机关领导不存在上级单位要权的可能。
行政领导权力行使方式
1、法定性权力:指组织内各领导所固有的合法的,法定的权力;
2、强制性权力:指领导者对其下属具有的强制其服从的力量;
3、奖赏性权力:指领导者提供奖金、提薪、晋级、表扬、理想的工作安排和其他任何会令人愉悦的东西的权力;
4、专长性权力:指领导者由个人的特殊技能或某些专业知识而形成的权力;
5、照性权力:指领导者由个人的品质、魅力、资历、背景等相关的权力。
扩展资料:
形式
①强制权力。可拒绝或剥夺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或迫使他人做与自己本意相矛盾的事情。
②奖赏权力。能够给予他人期望的某些需求,使之感到愉快。
③合法权力。由组织正式授予的职务和地位带来的权力。它依靠其他人内在的观念起作用,需要其他人承认这种权力的合法性而接受它。
④参照权力。由其他渴望认同和追随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的人而给后者带来的权力。这种认同和追随可能是盲目的,因为后者可能并非真正品德高尚或智谋超群。
⑤专家权力。由于具有某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他人而形成的权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领导权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