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一) 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1)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其表现是: ①它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②它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③它在成为全国政权后,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2)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其表现是: ①实现了广泛的阶级联盟和政治联盟,具有广泛的民主性;②从概念表述上更全面地表达了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两个方面的密切联系、不可分割;③从党派关系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因为: ①它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②它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③它在制定国家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
(三)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的主要方式有: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政治协商,就是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共同遵守宪法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就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来解决问题。
(2) 我国多党合作的特点: ①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②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任务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③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订执行。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四)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实行这一制度:
(1) 有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2) 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调动全国各民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有利于促进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
(4) 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因:一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广大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是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