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凭个体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卡或开户银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营业注册所在工商所属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参保。
个体户和从业人员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本人的建行存折(卡)就可办理社保。
办理社保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政务服务网申报数据。
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
3、审查: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业务,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4、审核: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核对业务处理情况,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
5、办结: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6、送达:工作人员根据告知渠道对审核决定内容进行告知或送达。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