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
1、填一份入户申请表(以户主的名义);
2、带上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带上毕业生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3、带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那页和毕业生迁出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户口迁移证(复印一张,跟原件一起交派出所)。
5、带上报到证及复印一张。
6、带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一张。
7、带上毕业证原件看及复印件一张。
8、入户申请(以户主名义写一份申请)。
以上证件齐全后,带齐到所在居委盖章(入户申请表那份盖),盖好章后,再带齐资料返回派出所交给户籍管理员审核,三周后去看审核结果。
拓展资料
一、核准条件
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