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己的真实情况填写,不能够造假,填写时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规范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近年来,中国加大了扶贫力度,大幅度上调我国贫困线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专家估计,按照这一新标准,至少有上亿低收入人口将享受到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有助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贫困申请表填时一定要详细,不光为了严格的审核,也是在提高审核成功率,所以填写时,详细,真实是最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