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给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在增加投资过程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是优化产权结构,国进民进、政府宏观调控与民间活力相互促进;就是优化投融资结构,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就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就是优化分配结构,实现公平分配,使消费成为生产力;就是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经济总量;就是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消费品不断升级,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二、改革目的(进行供给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
三、改革措施:
1、宏观政策要稳,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使二者相互配合,协同发力。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6年宏观政策提出的具体要求,释放出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的重要信号。
当前,世界经济和贸易低迷、国际市场动荡对我国影响加深,与国内深层次矛盾凸显形成叠加,实体经济困难加大,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2015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通过加强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以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实施稳定市场的有效措施,新的动能加速孕育形成,就业扩大、收入增长和环境改善给群众带来不少实惠。在此过程中,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功不可没。
2、产业政策要准,准确定位结构性改革方向:
中国整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正加快向第三产业主导的形态转变。然而,在产业结构表现出显著改善的同时,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一方面,第三产业的提升潜力仍然十分大。与欧美等发达国家70%以上的第三产业比重相比,中国第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仍然较低,还不到50%。
另一方面,中国工业体系中传统工业较多,新兴产业的增长难以弥补传统工业的萎靡,内部结构矛盾十分明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这为中国未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指明了方向。
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明显改善,整体水平提升明显,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金融业与房地产业成为拉动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传统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例下降,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社会化养老、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越来越受到关注。
3、微观政策要活,激发企业活力和消费潜力: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微观政策要活”。做到灵活的微观政策就是要通过完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者潜力,放活政策做活微观经济,充分释放生产消费活力和内部增长潜能,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微观经济是经济形势的“晴雨表”、发展的“推进器”,放活微观政策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积蓄发展新动能的现实需求。做活微观、提质增效对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中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至关重要。
微观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不竭源泉。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市场活力没有得到充分激发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政府对市场主体干预得太多。因此,实现“微观政策要活”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加快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要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思路,将该放的放下去,将该管的事管好,将该服务的服务到位,真正做到“放水养鱼”,激活微观经济。
①增强经济领域简政放权力度:
简政放权应避免各类部门“一刀切”,向经济领域适度倾斜。另外,简政放权应更加重视从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角度进行整体部署、全方位为企业松绑,避免各种抓大放小、抓实放虚、我抓他放等行为对改革红利的抵消,切实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②简政放权应向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倾斜:
政府应该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
一是降门槛,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给小微企业更多的“出生证”;
二是优服务,在财政、金融、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小微企业倾斜,给小微企业适当地“喂点奶粉”,切实让新注册的800万小微企业尽可能地活下来,并以此带动“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
③通过社会领域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社会领域的简政放权也不能裹足不前,而要齐头并进。
一是要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限制,鼓励民间资本为政府“补位”,加大教育、养老等社会领域的投入力度;
二是要对社会领域的各种评比、达标、认证、收费事项进行全面评估,该保留或下放的进行保留或下放,其余的则应尽可能取消,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切实降低市场门槛;
三是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要跟上,使地方政府有能力也有积极性跟随中央步伐进行简政放权,为避免社会领域的“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提供有力的支撑。
4、改革政策要实,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
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需要保持和增强战略定力,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部署,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培育一大批改革的促进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最大程度地释放改革的新红利。
当前,全球经济仍然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不稳定因素较多。走进新常态的中国正面临着很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问题和新挑战。在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下,经济增长出现减速趋势,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殊时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
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包容、不可持续等矛盾依然非常突出,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每一项任务,担子都不轻,所面临的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增强结构调整动能、释放创新驱动潜力、保障民生期盼等重点问题,依然需要通过切切实实的改革来加以推动。
不深化改革,发展就难有活力、难有成效、难以可持续;不深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就可能更严重,甚至不能完全排除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改革过去、现在都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改革依然是中国发展的最大动力和关键一招。要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行稳致远,必须培育千千万万的改革促进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坚决破除各种利益的藩篱和体制机制的弊端,充分释放改革新红利。
5、社会政策要托底,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思路,必须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社会政策要托底是其中之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等,必然会影响部分群体的就业和收入,但这是必须要过的槛,必须要经历的阵痛。所以要更好发挥社会政策稳定器的作用,守住民生底线。特别是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要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为结构性改革创造好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全局高度重视就业问题。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真正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①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公共财政应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实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其在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中的作用。
完善和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政策;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大支持自主创业力度;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
②要努力推进重点、困难群体就业:
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紧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做好妇女就业工作。
③加强配套措施改革:
一要全面提高就业能力。要加强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技工院校示范校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和现代技工教育培养体系。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行业技师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完善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
二要提升就业服务能力。要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身份证识别系统,建设城乡人力资源基本数据库。要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三要加强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建设。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微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要努力实现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