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扩展资料
全国文明城市的考评方式:
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进行测评优选。
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作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条件,测评结果排序,按百分计算,得分低于85分的,不能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该项得分按20%的比例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总得分。
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方式:
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六种方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难点是实地考察。
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方法具体有三种:
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
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社区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
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