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仓库所有权的角度来分,可以划分为公共仓库、自有仓库和合同仓库。
合同仓库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照一定的合同约束,使用仓库内一定的设备、空间和服务。这种协定可以给仓库所有者和仓库使用者以更多的稳定性和对未来计划投资的确定性。合同仓库是从公共仓库中延伸出来的一个分支,是“一种长期互惠的协议,排他性地向客户提供特别定制的存储和物流运输服务,供方和客户共同分担与经营有关的风险”。
合同仓库的评价
合同仓库将自有仓库和公共仓库两方面的优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尽管仓库设施仍然需要一定限度的固定资产来维持,但由于双方存在长期的合同关系和共担风险的责任,使得使用合同仓库的成本低于租赁公共仓库的成本。与此同时,合同仓库的经营能够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协调,提供较大的灵活性和仓库信息资源的共享。
一般来讲,合同仓库的经营者可以将提供给客户的服务范围扩大到其他物流活动,例如:运输配送、存货控制、订货处理和顾客服务以及退货处理等,从而在仓库管理、设备使用和仓库作业环节上能够达到最大限度的规模经济。
合同仓库、公共仓库与自有仓库的关系
使用自有仓库由于固定投资大,对库存的控制能力比较强、专用性较好,所以适合商品性能较为独特,对仓储环境要求较高,且库存周转量大,需求较为稳定的情形。相反,如果对仓储环境的要求类同普通货物,而且库存周转量小,或者需求量波动剧烈,则更适合使用公共仓库,增强物流系统的灵活性。合同仓库的很多特性居于公用型仓库和自用型仓库之间,既可体现物流系统的灵活性,又可以通过协议实现个性化服务要求,增强对库存或配送管理的控制能力。同时,因为固定资产投资较少,所以对库存周转量的要求也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