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招生考试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普招、成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生考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和和县区为考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试环境。
3、培训考试招生工作人员队伍,制定各项考试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制定县招办工作目标管理和考点目标管理,尤其是保密室建设、考风考纪建设等。
5、负责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的报名、体检、考生信息采集、确认、考务、建档、录取、资格审查等工作。
6、各科职责明确,同时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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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置
1、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2、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3、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本科补录院校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