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价值哲学是颠覆性的: 它尝试颠覆逻辑实证主义的反价值理论, 颠覆以追求“永恒价值”、“终极价值”为旨趣的超验主义价值理论, 颠覆以兴趣界定价值的经验主义价值理论, 颠覆事实与价值的二元划分, 颠覆手段与目的的二元划分, 颠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的二元划分, 颠覆绝对、超验的“价值等级”的合法性, 颠覆绝对、超验的价值标准; 同时, 它又是建构性的: 它将实验方法引入价值研究, 建构了实验经验主义研究理念, 建构了以评价判断为核心的实验经验主义价值哲学。它以“行动”为核心展开了一场价值哲学的革命。
这场革命是从哲学的根基处开始的。杜威批判了古典哲学观并阐释了一种以价值哲学理念为核心的实验经验主义哲学观: 哲学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人类行动提供智慧; 人类行动的根本难题是价值选择; 价值选择的根本难题是价值判断; 因此, 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判断; 在这个意义上, 哲学是关于批评的批评, 是关于如何形成能有效指导行动的价值判断的理论。
杜威认为, 对绝对确定性的痴迷是古典哲学的死结。为了一种绝对的确定性, 古典哲学建立了一种超验存在论, 建立了一种旁观者认识论, 建立了一种沉思者哲学观。(杜威, 1958年, 第12、58 -60页, 下引杜威文献略人名) 改造这一哲学的关键就是斩断这一死结, 建立一种经验存在论: 只有一个人与周围环境交互作用的世界。这个世界没有最后的实体, 不存在各自独立的东西, 只有流变过程和相关联的“事情”; 建立一种行动认识论: 认识的对象就是这些事情或变化, 认识的目的就是控制变化的进程与结果使之产生所期望的结果( end in view) ; 建立一种创造者的信念: 依靠行动, 通过有目的的行动主动调节与活动相关的各种条件, 而获得具有较高概率的安全性。这是一种筹划未来的哲学, 而不是一种描述和解释现存的哲学。行动范畴在这一哲学中获得了最高地位。哲学的各种设问、各种研究都是因此而确定并获得合法性。这一哲学的任务是: 直面现实生活的困境, 重建人类理性的尊严, 充分利用自然科学的成就, 构建一种能有效引导人类生活的价值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问题是: 关于目的、计划、措施和政策等等的真正的有根据的命题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Dewey,1939, p. 57, 下引Dewey文献略人名)
杜威价值哲学完成了三大变革。变革之一: 转换了价值哲学的核心概念和核心问题, 将价值判断而不是价值作为核心概念和核心问题; 转换了讨论价值的方式, 从因果关系上和操作上界说价值, 而不是描述关于价值的直接经验。价值概念一直被当作价值哲学的核心概念。人们认为价值概念是价值哲学的逻辑起点, 只有弄清价值概念, 才可能讨论价值问题。依照这个似是而非的信念, 关于“价值是什么”、“价值的本质是什么”的争论就成为价值哲学的焦点。在对价值概念莫衷一是的争论中, 一种原本有可能引领哲学变革的严肃的创造, 在概念游戏中变成了一出滑稽剧。杜威遏制了这种荒谬。杜威认为, 价值哲学的逻辑起点不是价值, 而是价值判断; 价值哲学的核心概念不是价值, 而是价值判断; 价值哲学的核心问题不是价值的本质, 而是评价; 而且对评价、对价值判断的研究无需以价值概念的界定为前提。杜威还批判了以兴趣等描述价值感的价值概念, 将其所界定的价值称为“直接价值”。在杜威看来, 因直接价值而获得的价值感是人类经验中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情, 它已经几近本能反应。如果价值所指仅是如此, 那么价值哲学毫无意义。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生活的难题:价值就是价值, 它们是直接具有一定内在性质的东西。仅就它们本身作为价值来说, 是没有任何理论可言的, 它们就是它们自己。它们只是发生着、被享受着、被占有着, 仅此而已。(2005年, 第251、255 - 256页) 而价值哲学之所以必要是因为人类生活中存在着一个重要的事实: 所渴望的、所欲求的并不总是值得渴望、值得欲求的, 感兴趣的并不总是值得追求的。而生活的难题就在这值得与不值得之间。什么才是值得渴望和欲求的? 应该如何判断渴望与欲求的值得与不值得? 应该如何在各种冲突的渴望和欲求间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 这些才是生活需要哲学去研究的问题。关于价值所有可说的话, 都是关于价值的发生条件和它们所产生的后果的。关于价值值得研究的问题是: (1) 如何通过一种判断而指导行动, 以通过这种行动创造出所期待的结果, 即价值的载体; (2) 如何通过一种判断而确定兴趣、嗜好、欲望、价值感受的对和错(而不是真和假) 。因此, 必须对价值采取一种操作性的理解, 即: “用作为智慧行动后果的享受来界说价值。” (2004年, 第261页) 换言之, 价值不是已然的存在, 不是静观的对象, 而是需要通过智慧指导行动而使之成为存在的对象。价值是创造活动的结果。这就是杜威对价值的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