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健康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国民健康素质已经成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因此,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构建和谐社会又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
多年来,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许多医院实行开放式管理,建立医患沟通监督机制,保证医疗信息畅通,在这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 医患关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医患关系成因复杂,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诚信缺失,医患关系紧张,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还有一些媒体的误导,使医患关系更为紧张。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有统计表明:在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由于医患沟通不够,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的纠纷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医学已从单纯医学模式到生物-医学模式转变到今天的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因此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从生物学单方位研究及治疗转变到心理、社会、生物学全方位的研究及治疗,重视社会、心理、生物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综合作用和影响,特别重视前二种因素的作用。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在有些医疗机构,医疗活动只强调依靠仪器设备,忽视医生与患者的交流。
(四)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全民医疗保险体制不健全,是医患矛盾尖锐最根本的原因。资料显示,许多国家由于有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全民参加医疗保险,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医疗纠纷也由保险公司来处理,减少了医患之间的冲突。
(五)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要想通过正常渠道维护权益,实际上仍是件很难的事情。再加上医疗鉴定的专家和专家管理部门与医院又存在一定的关系,使患者对医疗鉴定更加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