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年平均补助标准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
中等职业教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普通高等教育: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