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目前有三个看守所,分别是:
1、东莞市看守所,这是东莞市最早的看守所,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上桥村,又名上桥看守所,也有人称之为东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桥村;乘车路线:19路,25路。
2、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这是东莞市现代化程度最完备的看守所,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又名牛山看守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村;乘车路线:K2。
3、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又名大朗看守所,该分所设立东莞市拘留所,里面还关押部分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具有犯罪嫌疑的行政拘留当事人。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大有园村;乘车路线:大朗镇4路公交车。
扩展资料: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