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对方不认证怎么办?

2020-07-02 财经 105阅读

只要正常报税就行,对方不认证,对方无法抵扣,过90天的认证期,在系统中形成只是滞留票,真实地发生这笔购销业务,正常入帐,而且真实报税。

这张发票也是从单位的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出去的,系统有这张票的信息,并且在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抄报税证明单,把附件或者复印件附在凭证后面,以后税务机关查检会认可的。

发生已认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的,除发生了78号公告规定的客观原因外,都是不得申报抵扣的。由于发生了文件规定所规定的客观原因造成未按期申报抵扣的,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

(四)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以下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已经出具了一些特殊发票, 虽然没有得到买方的认证,但也可以通过买方发出通知,卖方的凭证为这次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了两种情况:

(一) 由于特别发票扣款, 发票没有核证。

(二) 如果买方购买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范围, 所获得的特殊发票未经认证, 买方应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应填写具体理由, 以便,与蓝色字符的特别发票信息相对应,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发出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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