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劳社发〔2007〕95号)对淄博市生育保险政策及业务运作做了具体规定,对享受生育保险产假的天数、报销的金额等做出了细致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应享受的生育补助金等费用。
报销范围及标准
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以及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标准为:正常生产的医疗费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医疗费定额为3500元;正常生产且有并发症的,在1500元—6500元之间据实报销;剖宫产且有并发症的,在3500元—8500元之间据实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报销范围及标准;职工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报销。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150元;妊娠3个月—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引产的,定额为8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00元;做绝育手术的,定额为1000元;做复通手术的,定额为2000元。
参保男职工可享受生育补助金
生育补助金特指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男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男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男职工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等3个条件的才能领取生育补助金。
报销标准为:生育补助金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发给:正常生产的生育补助金定额为750元;剖宫产的生育补助金定额为1750元;正常生产且有并发症的,在750元—3250元之间据实报销;剖宫产且有并发症的,在1750元—4250元之间据实报销。
失业女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新的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破产、关闭及注销前已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女职工在企业破产、关闭及注销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女职工在企业破产、关闭及注销前缴费期间已经妊娠等3个条件的可享受生育保险。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淄博市的生育医疗费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正常生产的医疗费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医疗费定额为3500元;正常生产且有并发症的,在1500元—6500元之间据实报销;剖宫产且有并发症的,在3500元—8500元之间据实报销。
申领生育保险需提供的材料
淄博市规定,申领生育保险需要提供: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等。
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0533)2868589或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