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怎样办理异地身份证

2022-03-16 综合 106阅读

南京异地身份证办证须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

2、申请在南京异地换领或补领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有效期满换领的)

(注: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二代证。)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交验居住证

2、申请人未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应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同时需交验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1)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信息;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学生证(经教育部门注册)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异地办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

三、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2、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3、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自2016年7月1日起,南京市公安局跨省异地受理身份证办理服务,至2016年12月受理范围在原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个省市基础上,新增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10个省市。

上述25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在南京不能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2、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以上四种情况,受理点民警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公安局—我省身份证异地受理地扩容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公安局—外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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