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江苏省异地身份证以下几种情形不予受理:
1、申请人身份信息与办证系统身份信息核对不一致的。
2、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有违反相关法律行为的。
4、申请人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
5、申请人是江苏省以外其他城市户籍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的。
收费标准:
1、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办理临时证收费为每证10元。
领证程序:
属于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户籍居民的,持领证凭据并按照指定的领证地点和须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件。江苏省以外其他城市户籍居民,可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领取证件。
如本人无法前往领证地点领证,可以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出邮政专递服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领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