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播费+门票+联盟周边产品销售盈利+赞助/广告=gross income
球员/教练/工作人员工资+球馆维护+训练资金+比赛日常开支=gross investment
一般来说,应该收支相抵,甚至略有盈余
盈利部分算是老板的盈利收入,可以自由支配,自由使用,干什么随便你。但是由于工资帽限制,不能象阿布那样无限制的囤积顶薪球员,当然,我猜测象纽约那种队由于奢侈税的关系会小亏一些,但不会亏太大,不然没人玩了。我不清楚你所谓的“做大”是什么概念,不过nba的规则限制了球队不可能象某些足球豪门一样任意扩张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