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的职责如下:(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 使审批或者核准权;(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 理;(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 信评估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 督实施;(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6)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 查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 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