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说的不清不楚,不能确认是否显示公平。
按《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工伤是按照不同项目分别适用不同标准赔偿的,有的项目可以低于75%。如: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退出劳动岗位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60——70%,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50%。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