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的最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您认为病历改了要拿出证据。法律不讲情面,只认证据。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病历改了,那么在法学上讲这份病历就看成是没有改动的。
2、如果医院将病历改动了,是绝不会傻到还留一份原始板本让患方查到的!
3、由于医学的特殊复杂性,在病人出现某些情况时往会存在很多可能性,而且疾病是一个动态过程,随时会出现新的情况,这就需要医生利用丰富的临床专业知识排除那些干扰进而得出正确的诊断,提出正确的治疗方案,医生的思维逻辑是顺向的, 而当出现医疗事故时再改病历,那么其思维逻辑就变成逆向的了:有了损害结果→找个合理的解释→编造些合理的症状、治疗措施等,但是假的真不了,(除非修改病历的医生水平极高)由于其思维逻辑是逆向的,真正的专业人员再按正常的顺向思维逻辑思考,往往会发现新的问题,有些时候病历越改,漏洞越多,毛病越大,而且如果患方拿到医院为了掩盖其医疗过错而修改病历的证据,法院会直接推定院方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败诉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