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夫妇因驾车在高架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查处后,不服处罚决定而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期间,驾驶员蒋某从交警手中抢夺驾驶证,其妻子杨某更是无理取闹,扬言要“跳下高架”。蒋某和杨某的行为因涉嫌妨害公务,目前均已被长宁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6月29日上午9时许,民警戴钰麟在巡逻到延外立交至延安高架匝道时,他发现一辆江西号牌的银灰色小客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随即请驾驶员蒋某下车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依法对其当场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经查,蒋某驾驶证已记6分,加上这次的,满12分,交警依法准备对蒋某驾驶证进行暂扣处理。得知自己要被扣证,蒋某突然伸手一把将交警手上的驾驶证夺回,而其妻子杨某也在一旁开始阻挠交警执法。
“请你把驾驶证拿出来!”交警小戴面对夫妇二人的无理取闹依然保持克制,一遍遍重复要求对方将驾驶证交还。谁知,蒋某的妻子杨某突然扬言“你这样逼我,我马上跳下去(高架桥)死给你看!”在大声叫嚣了几次之后,杨某竟然突然向着高架护栏抬腿,作势欲跳桥。小戴见状立即上去拉她,结果二人激烈反抗,还推搡小戴。混乱中,执勤民警的脸部还被蒋某手中点燃的香烟烫伤。最终,二人被小戴和增援警力合力控制,移交属地长宁分局程家桥派出所。
在长宁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蒋某,他坦言当时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多次要求他们冷静配合,当时夫妇俩反应激烈的原因是由于自己平日里是驾驶货车为业,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如果扣满分数将要被强制降级。
经验伤,交警小戴颈部受伤,脸部2度热力灼伤。犯罪嫌疑人蒋某、杨某均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公民应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暴力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夫妻俩年岁也不小了,以后有事别这么激动,闹肯定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自己更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