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今天(7月15日)下午通报,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吉林省食药监局已经对此立案调查,而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必须严厉惩罚。
消息来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