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优于低法
我国的法律位阶描述如下:
1.宪法处于法律位阶的最高层。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3.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高于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4.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5.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规章。
6.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规章。
7.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范围内施行。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之间。?适用于“不一致”的法之间。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同时施行或者再后施行的,才能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