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两张社保卡有两张社保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并,否则只能注销一张社保卡。
可合并的条件是参加了综合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综合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未发生过转移”的,在此“前提”下,从2009年10月起,若办理了征地农转非入社保后可以和本人参加的综合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合并。
根据社会保障卡的管理规定,每位居民只能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
持卡人(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配偶子女等亲属)申请社会保障卡注销时,应先向发卡地或已办理社保卡参保地转移后的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障卡应用注销,再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所以可在办卡地注销或先转移到当地再办理注销。
扩展资料:
第八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参考资料:人民网-两张社保卡如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