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是对于通过监控器记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所规定的法律依据,具体是依照《道路安全交通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形成的影像记录,对一些类型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可以克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证据转瞬即逝、不易收集的问题,将违法事实长久保存。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里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主要是指交通监控摄像装置及安装在营运车辆上的记录仪器所记录的音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