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本市公安机关346个户籍派出所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来京人员,从今天起,可在全市第一批346个流动人口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
办理流程
1、来京人员到居住地流管站;
2、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并且签字贴照片;
3、提交《暂住人口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4、审核证明材料(审核后退回);
5、人像采集,信息录入;
6、打印居住登记卡。
扩展资料
北京居住卡申请条件:
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可到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和领取居住登记卡。这是申领北京居住证的基础。
北京居住卡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证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助证明;
(3)、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胡陵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房主房产证复印件+房主本人身薯做扰份证复印件);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数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