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间在路口处转弯,使用近光灯。
2、夜间在低能见度道路上行驶,开启远光灯。
3、夜间要通过急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4、夜间要通过坡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5、夜间要通过拱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6、夜间要通过人行横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7、夜间要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8、夜间要超车,先开启左转向灯,然后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再开启右转向灯。
9、夜间要与其它车辆会车,开启近光灯。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一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