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客体错位,以人际关系取代公共关系
中国社会“人情”气息浓重,在某些具体办事环节上,人际关系作用巨大,有时甚至可以超越“游戏规则”;同时,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确实存在交叉、包容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公共关系有明显的认知误区,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混淆,导致以人际关系取代公共关系,以人际交往取代公共关系活动。认为公共关系就是人际关系,公共关系活动就是“美女+送礼”,就是“拉关系”、“走后门”,甚至把行贿行为也冠之以“公关”之名。有些企业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混为一潭,将企业办公室、营销部门视为公共关系专职机构。所谓“公关人员”选配,也以性别(以女性为主)和社交能力作为标准,把找具体人、办具体事称为开展公关活动。出现这类问题主要是企业决策层对公共关系学缺少基本了解。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形象,蚕食企业实力,而且造成企业内外公众对公共关系活动的误解,影响公共关系科学的推广和应用。
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既有区别,又存在交叉、包容关系。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活动主体、活动客体、中介手段、产生基础及时间等方面,这各个方面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二者的不同,但是,最根本的区别是价值功能的差异,即目的和效果的不同。人际关系是个人与个人或者人群的交往关系,其运作内容是物资交换、感情交流,满足物质或精神需求。公共关系是与公众通过一切传播手段,塑造组织形象,协调利益关系,其运作内容包括沟通信息、联络感情、转变态度、引发行为、管理危机、传播公共意识、设计组织识别系统等社会实践活动,使组织赢得更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最终目的是为了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人际关系与公共关系最突出的交叉部分在于业缘与人际传播。二者产生的基础都包括业缘,人际传播也是公共关系传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在实践中,对公共关系活动与人际关系活动容易产生混淆的重要方面,就是组织领导者交往活动。当然,组织领导者存在与常人具有同等意义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活动。但作为组织领导者,本身是组织形象的重要代表,其对外、对内交往影响较大。与组织生存发展有密切关系的那部分公众的交往,组织领导者无论以组织身份出现还是以个人身份出现,所产生的影响是对整个组织的影响,都是以不同形式从事组织公共关系活动。我们不能因为组织领导者的人际交往的特殊性,就片面地以人际关系取代公共关系,以人际交往活动取代公共关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