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领土的概念:
国家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
国家领土的构成:国家领土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组成的。通常,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
(1)领陆是最基本的部分,一国的领陆包括其大陆部分,也包括其所属岛屿。
(2)领水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水和领海两大部分。
(3)领空是指主权国家领陆和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4)底土,亦称之为地下领土,包括领陆的底土、内水和领海的水床和底土,国家对其资源拥有主权,对在底土上进行的开发和利用事业行使完全的管辖权。
扩展资料:
领土主权: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行使最高的、权力,称为领土主权。
1、领土不可侵犯
2、国家在领土范围内享有属地管辖权
3、国家对领土国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权利
领土的取得:
1、先占:国家占领了一块无主地,并在其上建立了“有效占领”,就是在法律上取得的该地的主权;
有效占领:一是占领者以取得国的名义实行占有,对该地移民定居;二是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宣布主权,并行使管辖权力。
2、时效:指占有他国的靶场土地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受干扰的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3、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
4、征服:是指战争结束后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而兼并其领土的行为。
5、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的新部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