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是属于法院工作者吗?

2020-05-26 社会 587阅读

人民陪审员不属于法院工作者。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工作人民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第三条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扩展资料

人民陪审员职责很大。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法院第一审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且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要认真查阅参审案件材料,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核参审案件裁判文书,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杭州中院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发挥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

目前,杭州市各基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019人。

2013年5月,最高法院部署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力争两年内,各级法院实现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确保基层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陪审员是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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