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道德经·道经第二十五章》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人类的行为取法于大地,或是人类的生活行为的运行是以地球物理运行的规则为法则。
“地法天”:地球运行的法则是以这整个宇宙运行的规则为法则。
“天法道”:宇宙运行的是以道的法则为法则。
“道法自然”:道的运行是以自然的规律为法则。简言之,“道”取法于“自然”,以自然为法则。简言之,道的运作是以宇宙本来的自然规律为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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