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注册香港公司还需要您提供以下资料:
1,香港公司名称:公司的中英文名称(英文为必须,中文要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要以“LIMITED”结尾)
2,董事股东证件:公司注册董事股东的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的拍照,国内人为身份证正反面,外国人为护照个人信息页);
3,个人常住地址:一般为身份证上显示的地址,如为护照或境外人士请提供董事及股东个人常住地址,不可为信箱,或者是工业区地址;
4,香港公司注册资本:1W港币起无须验资;
5,香港公司业务性质:即公司经营范围,中文28个字符,英文60个字符,含标点及空格,只可选择一种语言。
在香港注册公司要经历的办理流程主要有:公司名称检索、签订注册协议、支付注册费用、签署政府文件、递交香港政府、1-8个工作日左右办理成功、拿到公司全套绿盒文件、坐等文件邮寄。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人视为中国香港税收居民:
通常(ordinarily)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在某纳税年度内在中国香港停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纳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纳税年度)内在香港停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如果个人在香港有自己或家人所居住的永久性的家,则该个人一般会被视为“通常居住于中国香港”。
要被视为通常居住在中国香港的个人,该个人除临时性或偶然性离境一定时间外,必须习惯性(habitually)及通常性(normally)居住在中国香港。
“通常居住”的概念是指个人在香港居住是出于自愿并以定居为目的,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并且不论时间长短,为其当前生活的惯常状态。
在确定个人停留在中国香港的天数时,如在中国香港境内停留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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