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受到的约束来自香港公司条例,而不是大陆公司条例。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属于非法经营的,工商局有权查封。在香港注册离岸公司想要到大陆经营,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最常用也是最节约成本的方法就是品牌授权,即以香港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将商标授权给国内公司使用,达到宣称品牌有香港持有并授权使用的目的。具体效果因人而异,因为操作简单,所以采用这种方式的人很多。
如果在大陆经营只是联系业务,即联络客户或供应商,那么注册办事处是最省钱省事的一种方式。代表处一般可以不单独核算,也可以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但是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得用于经营。
成立中港合资企业(或香港独资企业)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以香港公司名义在国内投资,因此产品可以合法的称为合资产品。香港公司需要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认证文件,经外经贸委立项审批,之后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验资部分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打入,其中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