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本溪退伍老兵部队参加过对越防御作战,在企业工作请问是否可以办理优抚证?

2020-04-27 社会 191阅读

退伍老兵在部队参加过对越防御作战,也不一定就是参战军人。事实上我们国家对于参战军人的认定工作早在2003前就基本完成了,认定规定也有多种:

1、直接认定。一是本人退伍档案中有参战文字记载的,或本人提供的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的人员。二是总参提供的14类参战部队和参加涉核部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的可直接认定其参战或参试身份。

2、找两个以上战友作证认定。对退役档案无参战文字记载或有退伍证但查找不到档案人员的身份认定。主要认定程序一是由本人写一份参战经过文字材料。二是有2名以上“四同”战友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必须是有原始参战文字记载的退役人员。三是证明人与被证明人必须具备“四同”条件,即同时间参战、同地点参战、同一个部队代员,同属一个营或一个连。四是证明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实事求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个人退伍证遗失又查找不到退伍档案,立功授奖等原始依据的,不能认定其参战退役人员。以乡镇为单位,将这些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伍时间、退伍时间、部队番号和代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后,由县民政局统一向市、省民政部门逐级汇报。

另外我们参战军人在企业工作的,有《优抚证》也没有什么用处的,只有参战军人集中的广东省,才对参战军人持有的《优抚证》有一点优惠的。依据民政部规定,在职、退休的参战军人是没有参战补贴发放的。详情你可以参见去年10月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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