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更改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两种,
1、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在投标工程中,清单的项目是业主给的,而单价是施工单位自己填制的,为此双方将该单价固定下来,工程完工后以此单价为准,故称固定单价合同;
2、固定总价,在投标工程中,施工单位按照业主给的工程量清单,自己进行报价,由于报价适中,被评委评为中标单位,为此业主将此报价做最终结算价格,故成为固定总价。
设计变更项属于第三方(设计院)造成的总价变更,不在总包和建设方的合同价约束区间。其追加或者减少项的总价是可以作为更改项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