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了辞职报告,又不想辞职了,可以先和上级领导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当事人留下来的,那么皆大欢喜,否则,也就只能辞职了。
送交了先辞职报告,又后悔了,从这点上来说,当事人做决定欠思量,性格方面存在冲动的可能,在以后的工作或者生活中,要有意识的加以改善,凡事三思而后行,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
当事人的领导已经批准了当事人的辞职申请,那可以多想想自己提出辞职的原因调整自己的情绪,以便更好的投入新工作和新生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到你最后考勤的工作日。工作要一直做到最后工资的结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