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户口迁移均需要到户口迁出地以及户口迁入地办理相关的迁移手续。以杭州市户口迁移为例:
办理流程
(一)夫妻投靠
申请人持申报所需材料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二)老年投靠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至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报人持所需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
申报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3、结婚证;
4、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3、老年夫妇的结婚证;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出具①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育有几个子女;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6、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0周岁及以上老年投靠无需提供)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二)老年投靠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户口迁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