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买房时结清证明给了房管局了怎么办

2022-07-29 财经 46阅读
理论上来说,是允许过户的。根据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8 号《房屋登记法》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简言之,必须要得到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如果卖房者不清偿银行的贷款,那么银行也就不会同意产权转移了。根据日常生活中经常遇见的情况,购买此类房屋虽有风险,但是可控。此类情况的风险点在于买房人支付的首付款卖房人却不拿去清偿银行贷款,导致无法过户。因此,降低风险的办法就是要先签署一份完善的《购房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公证,由卖房人委托卖房人办理银行还款、抵押注销等手续。首付款不能支付给卖房人,买房人要直接替卖房人将首付款还给银行以清偿卖房人的借款本金,而后凭银行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再后和卖房人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等过户手续办完后,才能支付剩余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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