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以说明如何实现甲方策划意图和设计的整体构思为主,结合政府报
批要求及公司内部要求,可以采用灵活的表现手法,为充分展示设计意图、特征和创新之处,可以有分析图草图、总平面及单体建筑图、透视图,还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模型、电脑动画、幻灯片等。
其中包括两大方面:
概念性方案设计内容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关项目设计总体要求,确立相关设计方案,如果没有明确的要求,可以参照《项目规划设计分析成果标准》相关章节执行;
概念性方案设计深度要求:概念性方案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当地政府报批所需的修建性详规设计,概念性方案深度以修建性详规深度为参照依据。设计内容在体现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应围绕修建性详规、场地分析和建筑单体选型的要求进行,表现手法可根据报批或者项目具体需要灵活确定。
附: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与编排 (参考)
概念性方案设计应包含以下两大组成部分,由设计单位提供。
a) 设计方应该提供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书、设计图纸、透视图三部分,
编排顺序为:
i. 封面:写明方案名称、设计单位、设计年月;
ii. 扉页:注明方案编制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概念性方案设计人,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以上人员需加注专业技术职称,本部分必要时需附透视图或者模型照片;
iii.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由总说明和各专业构思说明组成;具体要求可参照国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说明格式,并应考虑增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设计内容说明;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各分类建筑面积、各类住宅每户单元建筑面积等;设计单位应该完成《概念设计任务书》中的各类统计表格。同时,分公司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应该审核上述数据的真实性;
设计图纸:主要由规划总平面图、以及道路、竖向、管线、绿化景观、土方平衡等总图类图纸,以及建筑专业图纸组成,可参见第二部分概念性方案图纸目录;
b) 分公司设计部应对概念性方案做出完整的书面评估意见;
c) 如设计合同以及设计任务书中有特别的约定,其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按
照招标的规定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