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变更纳税人办税须知
一、三证合一变更纳税人应办理事项:1、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重新发行;2、发票专用章重新雕刻;3、银税协议重新签署;
二、办理流程
1、纳税人办理变更后二天后,可至国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2、办理变更手续前,纳税人应将空白发 票在开票系统内全部作废,并完成抄报税及发 票缴销手续,变更前发 票已全部报税并缴销才能办理变更手续。报税请至自助区办理,发 票缴销请至发 票发售柜台办理;
3、纳税人请至柜台办理防伪税控注销手续;
4、纳税人请至国税大厅办理税号变更手续;
5、纳税人请至柜台办理防伪税控发行手续;
6、纳税人重新雕刻发票专用章、重新签署银税协议(可至值班长柜台领取协议)
7、建议纳税人携带开票主机,至开票服务单位办理开票系统升级。
8、纳税人重新领购发票。
三、注意事项
1、变更后,老税号保留6个月,建议纳税人尽早通知供货企业变更开票资料;
2、之前开票资料的数据备份建议向开票服务单位咨询;
3、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单位可能存在新老税号申请比对数据不能汇总问题,请纳税人申报时至柜台申报。
4、出口退税企业应在无未处理事项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系统的税号变更。
5、纳税人应完成申报缴税及抄报税清卡等工作,不建议纳税人申报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6、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因防伪税控系统原因不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