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不可以当兵。
当兵条件:
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
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4、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6、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8、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得授予勋章、奖章或者荣誉称号。
9、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
10、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