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是怎样画分责任的?

2020-05-02 社会 165阅读
这要分情况的,记得我的因为在长沙坤龙驾校上班的老同学和我提起过有个 小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怎样画分责任这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如果是在摩托车与小轿车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就是保险公司来承担责任了,保险公司不但会有相应的应该赔偿对方3.5万,同时把你的车修好。
公安部2008年8月27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小车和摩托车都是属于机动车,所以在划分责任时是同等对待的。
现在你是左转弯的机动车,而对方是直行的机动车,在过错上你是错,他是对的,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的。但是问题是摩托车出示不出驾驶证的,那么如果他无证驾驶的话,他就是主要责任了。如果摩托车有驾驶证,而摩托车没有年检的话,那也是摩托车主要责任了。如果摩托车驾驶人员证全具备的,那么还要看摩托车有没有戴头盔,坐在后面的人有没有戴头盔的,如果没有戴头盔的话,那要负次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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