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条件
(一)年龄:16-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符合年度招收年龄条件。
(二)学籍: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系招收年度应届高中毕业学生。
(三)户口:考生必须有招收任务所在省(市)的正式户口。
二、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⒈身高:男性在165-180厘米之间。
⒉体重:男性在52公斤以上。
⒊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⒋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
⒌无色盲、色弱。
⒍无文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⒈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型。
⒉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
⒊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
⒋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
⒌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
⒍经常头痛、头昏、失眠。
⒎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
⒏口吃(结巴)。
⒐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
⒑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
⒒乘车(船)恶心、呕吐。
⒓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
⒔明显斜视。
⒕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
三、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考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⒈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⒉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⒊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⒋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⒌有恋爱对象的。
⒍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考态度:考生自愿,家长支持。
五、文化条件
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俄语),预估总分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者。
六、报名资格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空军规定的自荐条件,经所在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填写《空军飞行学院考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