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缺了一个角怎么办?
可以第三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能辨别真假和面额的残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一)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剩余部分的图案、文字不得是拼凑的。(二)票面有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墨渍、变色、腐蚀等情形的。(三)已流入市场的人民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蹭脏、折角、裁切偏斜、水印倒置、漏印、重码等情形的。 第四条残损人民币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不含四分之三),剩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券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当在兑换人视线内,将带有本行行名、行号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票面上。不予兑换的残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残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可到中国人民银行进行鉴定。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为最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