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辆牌照丢失,而车在异地,车主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车主可以先将相关资料邮寄回车牌所在地,托人到自己车籍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领取临时号牌,等新的车牌制作好后,直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手上,快的话几天之内就能搞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扩展资料
车牌补办注意事项:
1、网办:
①补领机动车号牌(外籍号牌车辆和现悬挂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除外)。
②未收到临时行驶车号牌前,请不要驾驶其机动车。
③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④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2、窗口:
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未收到临时行驶车号牌前,请不要驾驶其机动车。
③在办理过程中,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