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1995年5月1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
首先,你这是95年的案例,适用于当时的公司法。按照现行的公司法来说,该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规定。表决6名董事同意通过与否要看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多少比例的董事通过算是通过。另外,给董事涨公司不是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情,要提交股东会讨论决定。至于张某作为职工监事不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话,可另行指定监事代为投票,单不能指定不是监事的王某参加监事会。一般人员的招聘和财务部的设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决定,不需要上股东会